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宣传、思想、文化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同时,承担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党委宣传部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落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统筹落实理论武装具体工作。
2.负责全校师生思想政治及意识形态工作,拟定学校年度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主要工作项目,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和定期督查。
3.负责全校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工作阵地与载体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并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
5.负责师生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普法工作等。负责文明校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建设。
6.经常了解和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供学校党委参考。
7.负责校园舆论阵地建设与管理,抓好校内出版物、课堂、各类讲座、演出、展览等文化科技活动及场所的管控。
8.做好《赣南师大报》编辑发行工作,负责办好学校广播、宣传橱窗、阅报栏、微信公众号和校园网,做好有关讲座、电视录像和校内刊物出版发行的审查工作,协调做好重大节日和校内重大活动的宣传环境布置和督促检查工作,并且负责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我校的采访报道的接待、管理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
9.负责全校“三全”育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10.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教务处协同做好课程思政有关工作。
11.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加强与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联系。
12.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